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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8
98年捐贈財團法人者應填發免扣繳憑單

法律依據
 所得稅第88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97.10.16台財稅字第09700346920號
摘要
98年捐贈財團法人者應填發免扣繳憑單
主旨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對符合所得稅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捐贈,於給付時免予扣繳稅款,維仍應依法列單申報主管稽核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高雄市國稅局97年3月28日財高國稅審二自第0970001775號函及同年7月7日財高國稅審二字第097003549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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