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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
股票期貨契約適用股價類期貨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

法律依據
期貨交易稅條例第2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2010.01.21台財稅字第09804146370號
摘要
股票期貨契約適用股價類期貨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
主旨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報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核備之「股票期貨契約」,核屬期貨交易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股價類期貨契約,依行政院97年10月2日院臺財字第0970043439號函規定,其期貨交易稅之徵收率為十萬分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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