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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http://www.nhi.gov.tw/)
我國實施全民健保以來,國人不分貧富,在生病時都能從這項社會保險制度獲得妥適的醫療照護,由於保費低廉、給付範圍完善、就醫便利,不但民眾高度滿意,也成為世界學習的典範。然而,因為人口老化、醫療科技進步、給付項目增加等因素,逐漸浮現財務失衡的困境。為使健保永續經營,立法院審議通過二代健保法,業經總統100年1月26日公布,行政院核定102年1月1日實施,以推動更切合民意並符合實務需求的二代健保。
依財稅資料顯示,個人綜合所得約有60%來自經常性薪資所得,健保費若僅依經常性薪資計徵,未納入其他所得,易形成不公平現象。因此,二代健保規劃對於民眾未列入一般保險費計費的其他所得,如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計收補充保險費;另投保單位(雇主)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亦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補充保險費,以落實量能負擔的精神,提升保費負擔的公平性。
目前所得稅已採就源扣繳,補充保險費的扣繳作業規劃方向與所得稅的扣繳作業相似,健保局除編撰了補充保險費扣繳實務手冊,另規劃相關的電腦作業,未來將提供單位、企業及扣費義務人參考使用,但二代健保開辦第一年仍需仰賴企業單位開發新的作業系統因應新制度實施,以方便進行扣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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